财迅通3月31日消息,纳美新材(833467)下午发布公告,纳美新材于2024年11月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11月22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数量不超过60万股,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为5元/股,目的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方案截止目前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1789%,累计回购股份的成交总金额为280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制定具体计划,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实施。
回购期间,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卖出所持公司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02日,实际控制人为赵磊、李伟,法人代表为赵磊。会计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主营业务为水性色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行业分类属原材料。注册及办公地址均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孝源街道康一路1883号。公司由浙江纳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同年9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位于浙江省安吉县北山工业园,主要从事环保型水性颜料色浆和UV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重产品创新,拥有雄厚的产品研发和应用能力,2016年5月建成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并与国内外多家科研院所和世界五百强企业合作。公司拥有鲜丽特和印地素两个注册商标,其中鲜丽特被评为中国十大涂料辅材注册商标。公司产品通过多项国际法规认证,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公司重视内部管理,通过了ISO9001:2008、ISO14001:2004、OHSAS18001:2007等管理体系认证,并实施ERP、CRM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追求卓越、合作共赢”的企业精神,愿景成为世界一流的色彩服务商。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购回其已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用于调整公司的资本结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进行市值管理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