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迅通3月4日讯,罗博特科(300757.SZ)在互动平台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马上就要3月3号了,没有按照两个月上会,公司出于对投资者负责任的角度,都不来个公告解释一下?失望!!!
答: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六条,暂缓审议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时间不计算在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内。因此,暂缓审议的具体期限请以重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准。目前,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仍在有序推进中,有关重组项目进展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公司在已经无法按期完成二次上会的情况下,是否会采用现金收购完成交易?
答: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六条,暂缓审议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时间不计算在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内。因此,暂缓审议的具体期限请以重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准。目前,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仍在有序推进中,有关重组项目进展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贵司2025年1月15日《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得公告》中提到:公司董事长兼 CEO 戴军直接持股苏州玖物智能 15.36%的股权,董事王宏军直接、间接持股25.77%,王宏军还任玖物董事长,玖物智能作为先进制造全产业链的“移动机器人+”解决方案供应商,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位居全球前三。请问贵司是否存在控股玖物智能的可能?是否意味着贵司有意进军机器人行业?
答:您好!1、苏州玖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经营主体,公司未对玖物智能控股,玖物智能实际控制人系其公司董事长王宏军先生;2、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下游应用领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贵司2025年1月15日《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得公告》中提到:公司董事长兼 CEO 戴军直接持股苏州玖物智能 15.36%的股权,董事王宏军直接、间接持股玖物25.77%,其中,王宏军还在玖物担任董事长,玖物智能作为作为先进制造全产业链的“移动机器人+”解决方案供应商,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位居全球前三。请问,贵司是否存在控股玖物智能的可能?
答:您好!苏州玖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经营主体,公司未对玖物智能控股,玖物智能实际控制人系其公司董事长王宏军先生。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并购重组一月三日暂缓审议后,正常应该是二个月内二次审议,除非有42条所列特殊情况。现有情况来看,二个月内已无法完成二次审议,深交所虽未将可能导致审议延长的情况列为强制信息披露,但是咱们这个已经3年之久的并购,公司不应该负起责任,主动向投资者进行公告吗?
答: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六条,暂缓审议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时间不计算在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内。因此,暂缓审议的具体期限请以重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准。目前,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仍在有序推进中,有关重组项目进展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据深交所规定,重组事项暂缓审议后二次上会的最晚时限为2个月(自首次暂缓日起算)。若因问询回复等特殊情况需延长周期,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临时公告等形式向投资者明确说明延期原因及预计时间表,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与合法权益。以罗博特科为例,其2025年1月3日被暂缓审议的项目,按规则需在2025年3月3日前完成二次审议,距离3月3日还有1个工作日,为何无任何消息?
答: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六条,暂缓审议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时间不计算在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内。因此,暂缓审议的具体期限请以重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准。目前,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仍在有序推进中,有关重组项目进展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信息获取的渠道,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信息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