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002570.SZ)因多项违规行为收到监管警示。
4月16日晚间,贝因美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控股股东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贝因美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控股股东2021年和2022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3091.66万元、1693.55万元,两年合计资金4785.21万元在当年完成归还。
此外,贝因美还存在收入确认不合规,以及对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未及时审议披露问题。
目前,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对决定书中的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各方已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推进整改措施。
信披违规再遭警示 三年三换审计机构
事实上,贝因美并非首次收到警示函。早在2021年,贝因美便因信息披露问题接连受罚。2021年1月16日,贝因美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5400万至8000万元。同年4月13日,公司又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28亿元。
业绩快报与预告差异大且由盈转亏,贝因美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况。
2021年7月,浙江证监局对贝因美、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宏、财务总监陈滨、时任董事会秘书金志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年9月,因同一事件贝因美及相关责任人还被深交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贝因美因业绩频繁修正多次变更审计单位。2020年10月29日,贝因美宣布将服务长达18年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一年后,又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10月,贝因美再次作出调整,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据深交所官方披露,贝因美在过去连续三个年度的信息披露考评中,所得评级均为C级合格水平。贝因美自上市以来,对往期财报及业绩预告的修正次数多达20余次。
98.85%股份陷质押冻结
3月13日,贝因美发布公告称,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函告,获悉其前期已质押予工行西湖支行、质押予信达华建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因美集团持有公司1.33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28%,其中1.31亿股已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占其持股总数的98.85%。
据悉,本次冻结基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宁波维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申请,就贝因美集团与其纠纷一案,冻结贝因美集团4724.12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62%。此前,双方已签署《财产抵债协议》,以4800万股抵偿债务,贝因美集团也已向法院提交了异议。
次日,贝因美再度发布公告,称贝因美集团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因未履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FNOFTreasureTrainLimited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达1.98亿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26.5万元。
贝因美称,上述案件共涉及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所持本公司的44,200股,及前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36,969,743股本公司股份,上述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91%。
相关被冻结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贝因美集团的后续被动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行为。
贝因美表示,鉴于贝因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比例较高,贝因美集团正在积极与各债权方协调妥善解决相关债务问题,确保其控股股东地位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