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603333.SH)于12月15日晚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0万元。
二审判决,获刑三年两个月,罚金七百万
2022年6月,尚纬股份公告,李广胜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湖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24年4月,尚纬股份披露了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根据尚纬股份最新公告,浙江高院的二审判决,除量刑部分有所变动,其余部分基本上维持原判:
被告人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百万元;李广胜二审期间退缴的违法所得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
尚纬股份强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收监管罚单
财迅通注意到,尚纬股份以及包括李广胜在内的若干公司高管,在2024年11月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决定书》,李广胜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据《决定书》,尚纬股份公告披露出资2000万元与第三方合伙投资设立安徽峰纬搏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该2000万元投资款实际流向李广胜相关方,并未用于公告披露的峰纬搏时投资范围内事项。李广胜变相占用公司资金2000万元,公司已收回其中1500万元,尚有资金占用余额500万元。
此外,尚纬股份关于李广胜持股情况披露不规范。李广胜实际控制的他人证券账户持有尚纬股份股票。但公司未准确披露李广胜持股信息及持股变动情况。
监管方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广胜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姜向东对上述事项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总经理盛业武对事项一负有直接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尚纬股份、李广胜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尚纬股份、李广胜、姜向东、盛业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月11日晚,尚纬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共同提交的《督促函》,函件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应尽快归还所占用资金,公司应高度重视并积极追回被占用资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占用资金的追回工作。
实控人兄弟先后被判刑
资料显示,尚纬股份是专业从事高端特种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从尚纬股份近期公告看,其管理层正经历大换血。除前面提到李广胜已向董事会辞职之外,还有几位董事、高管面临调整。包括:方永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梁晓明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股东方乐山高新委派王丹接替杨文勇董事职务,调整后杨文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财务数据显示,尚纬股份今年以来业绩表现不佳。根据2024年三季报,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同比下降2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9.76万元,同比下降37.32%。
三季报中还提到,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李广元持股21.44%,李广胜持股14.11%,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98%。不过,根据尚纬股份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广元累计被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97.71%,占公司总股本的34.74%。
公开信息显示,李广胜的弟弟,即尚纬股份原实控人李广元8年前因卷入重大贪腐案件获刑。2016年8月,尚纬股份(当时证券简称为“明星电缆”)宣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因单位行贿罪、行贿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