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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申新材

恒申新材:公司管理层关注股价,新项目筹备中,致力于技术研发与合作

财迅通讯,4月17日恒申新材发布公告,公司于9月12日接受投资者网上提问等机构调研,总经理 郭敏,董事会秘书 林剑波,财务总监 姚顺熙等回答了调研机构提出的问题。

恒申新材表示,公司管理层对股价保持关注。关于20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为响应国家新质生产力号召,公司致力于强链补链,投入技术研发,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公司产品未直接应用低空经济领域。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先生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和增持公司的承诺,管理层正持续关注进展。为提升经营业绩,公司正降本增效、优化产品结构,并积极推动新项目筹备与建设。新工厂规划年产10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具体细节将后续公告。公司预计2027年前有新增产能。实际控制人承诺让渡部分商业机会给恒申新材,已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同业竞争。公司生产工程塑料级的聚酰胺切片,供应给下游工程塑料企业。同时,公司与国内外部分终端消费品生产商,包括安踏、李宁等运动品牌保持长期交流合作关系。

截至发稿,恒申新材总市值为35.29亿元,市盈率TTM为-50.24,每股净资产为2.59元。


投资者活动主要内容详情如下:

恒申新材:公司未直接回应大股东延迟并购重组的原因

财迅通4月2日讯,恒申新材(000782.SZ)在互动平台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大股东的主业已内酰胺单价持续走低,所以大股东想等行业回暖提升估值再注入资产重组,这应该是大股东迟迟不响应国家号召,启动并购重组的原因吗?

答:您好,如有相关事项进展,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恒申新材:公司将及时披露大股东资产注入重组进展

财迅通3月27日讯,恒申新材(000782.SZ)在互动平台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请问贵公司大股东资产注入重组有新进度吗?国家政策并购重组支持力度最高的一年,希望大股东能抓住机会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如有相关事项进展,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恒申新材:公司主要业务为锦纶6切片和纺丝的生产、销售

财迅通3月11日讯,恒申新材(000782.SZ)在互动平台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尊敬的恒申新材管理层:贵司作为高分子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在尼龙、石墨烯等材料研发方面的技术优势显著。随着人形机器人技术发展,其柔性皮肤、仿生关节对材料的延展性、灵敏度及轻量化要求不断提升。据悉,贵司已布局柔性传感、智能响应材料等技术方向。能否分享相关材料在机器人皮肤感知层、柔性驱动结构等领域的研发进展?未来是否考虑针对机器人产业需求优化材料性能,并探索与下游场景的深度合作?感谢您的解答!

答:您好,公司主要业务为锦纶6切片和纺丝的生产、销售。感谢您的关注。

恒申新材:公司暂不涉及碳纤维业务

财迅通2月26日讯,恒申新材(000782.SZ)在互动平台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建议贵公司趁着政策暖风,优先注入电子半导体特气业务,等后面稳定了再注入同业资产!现政策环境十年难遇,公司注入重组毫无动静,是公司没推进还是受限再次定增间隔18个月的法规,请回答下投资者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如有相关事项进展,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问:董秘,您好,作为生产棉纶纺丝的企业,有没有碳纤维的相关业务,子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机器人方向有没有供货或者布局?

答:您好,公司主要业务为锦纶6切片和纺丝的生产、销售;锦纶丝主要应用于针织、机织、花式纱和织布、织带、花边、经纬编等领域。公司暂不涉及碳纤维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壳资源板块微涨,个股涨跌不一

20日收盘,壳资源概念板块指数报1027.16点,涨幅0.47%,成交168.9亿元,换手6.02%。板块个股中,跌幅最大的前3个股为:金利华电报16.30元,跌-5.78%。广电电气报4.52元,跌-6.61%。杭州高新报16.08元,跌-9.10%。涨幅最大的前3个股为:光正眼科报4.57元,涨10.12%;恒申新材报4.83元,涨10.02%;威尔泰报13.65元,涨9.99%。

恒申新材:公司将及时披露重组进展,感谢关注

财迅通2025年02月18日讯,恒申新材(000782.SZ)在互动平台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请问贵公司十月份曾在平台上回复公司正积极研究学习重组相关法规,为什么到现在还没一点启动重组的苗头,同业竞争的永荣公司已完成永杉锂业的控股,今年就要借壳上市了,市场只认龙一老大,贵公司再不抓紧,整个市场就会被永荣占领,到时市场份额会极度缩小,请公司正面回应注入资产重组到哪一步了,什么时候可以完成

答:您好,如有相关事项进展,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