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稳定股价措施因股价回升触发终止情形,增持未实施
财迅通2月28日消息,海科新源(301292.SZ)晚间发布公告,本次增持由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主体为马立军和尉彬彬。增持方案规定,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50%,增持股份的价格均不高于14.02元/股。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2月19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截至2025年2月27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02元,触发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情形,增持主体的增持义务已经终止。截至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尚未进行增持。
截至2025年02月20日,股东户数 1.45万,较上期增加 2.58%;户均持股股1.54万股,较上期减少 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