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迅通3月12日消息,盘龙药业(002864.SZ)下午发布公告,盘龙药业于2024年3月13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45.00元/股,回购目的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方案截止目前已累计回购股份37.35万股,占总股本的0.35%,成交价格介于25.71元至28.50元/股之间,累计成交总金额为1000.29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将存放于专用账户,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三年内未实施,未使用部分将注销。
回购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买卖公司股份。
截止03月12日盘龙药业总股本为10,628.10万股。
公开资料显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盘龙药业;股票代码:002864)成立于1997年,是集药材GAP种植、药品生产、研发、销售和医药物流为核心产业的现代高新技术企业。公司2016年进入“陕西百强企业”,2017年11月在深交所A股挂牌上市,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蝉联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旗下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和3家控股公司,以及1个综合科研服务机构。生产基地位于秦岭南麓柞水盘龙生态产业园,管理总部、医药物流和药物研发配送中心位于西安灞河新区现代纺织产业园。公司拥有23条通过新版国家GMP认证的生产线及检验、科研设备,产品阵容涵盖12大功能类别、100多个品规,年产能达50多亿元,营销网络覆盖全国,深受医生、专家和患者信赖。盘龙药业注重产学研合作,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新药、仿制药等,呈现向多领域发展趋势。公司荣获“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全国‘万企帮万村’先进民营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陕西省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状”、“陕西省诚信企业”、“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陕西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示范企业”、“模范纳税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陕西省医药行业抗击新冠疫情先进集体”等百余项殊荣,被认定为第八批陕西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入选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及中国中药企业百强榜、最具成长价值医药健康上市企业。盘龙药业集团将继续以“树立盘龙品牌,关爱人类健康”为宗旨,秉承“以人为本、质量优先、稳健经营、诚信久远”的经营理念,致力于实现“百年盘龙梦想”,为中医药事业和人类健康贡献力量。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购回其已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用于调整公司的资本结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进行市值管理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