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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公司与人形机器人项目合作无变化

2025-03-20 22:11:10
来源
财迅通

财迅通3月20日讯,博实股份(002698.SZ)在互动平台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公司23年已预见人形机器人产业机会,也将人形机器人作为公司重点战略研发方向之一,并提供1亿研发基金,相当于种子项目投资,有很大投资魄力,同期人形机器人早期项目相对估值也不高都处于起步阶段。请问公司除绑定哈工大外,有没有其他地区关键零部件或整机项目的布局投资计划,为何近2年只锁定一个合作方,是否会因为此增加合作风险?公司在关键零部件上是否有研发、生产计划

答:您好,感谢您关注博实股份。就人形机器人方向相关情况,请参见近期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司目前无进一步需要披露的信息,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问:董秘您好,近期出现了好多年轻人主导的优秀机器人公司,比如宇树,众擎等,他们的产品都已经面世甚至已经投放市场,但是咱们博实与哈工大的机器人联样机都迟迟未见,请问是咱们的机器人开发思路与他们不一样,还是遇到什么与他们不一样的技术瓶颈?烦请告知

答:您好,感谢您关注博实股份。就人形机器人方向相关情况,请参见近期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司目前无进一步需要披露的信息,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问:请问公司与哈工大研发的机器人有没有终止的风险,请直接肯定或否定即可,谢谢

答:您好,感谢您关注博实股份。在《关于与哈工大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中,公司披露了“存在的风险”,包括“本次公司进入人形机器人领域,不同于公司原智能制造装备、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等工业领域,是全新、前沿、极富挑战的技术创新领域,因此,未来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风险因素,具体请参见《关于与哈工大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第7页“六、存在的风险”;2023年度报告“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部分的“6、人形机器人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第48页);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的“6、人形机器人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第30页)。谢谢。

问:公司说过4月26日披露年报,年报披露前,对联创未来交易股票有限制吗?

答:您好,感谢您关注博实股份。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四十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三十六条“(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年度报告相关事宜,为内幕信息。上述情形,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当事方,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交易公司股份。谢谢。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与哈工大合作研发人形机器人项目,项目目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是否有变化,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是否按协议正常履行,是否有重大变化?公司是否按协议参与和掌握各个项目?谢谢!

答:您好,感谢您关注博实股份。就人形机器人方向相关情况,请参见近期相关问题的回复,目前无进一步信息披露,相关合作无变化,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