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迅通12月10日消息,上峰水泥(000672.SZ)晚间发布公告,上峰水泥的控股股东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了750万股股份的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2.33%,占公司总股本的0.77%。解除质押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质权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科技支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峰水泥3.21亿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9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8.49%,占公司总股本的9.45%。
截至12月10日收盘,上峰水泥(证券代码000672)股价为8.16元/股。当日股价上涨0.6165%,总市值约791,026.69万元。当日成交量为9,384,707股,成交金额为7,753.94万元,换手率为0.9681%。截至12月10日,上峰水泥总股本为96,939.54万股。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股东)将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者融资的一种担保方式。在股权质押中,股东不转让股权,而是将其作为抵押品,以获取所需资金,同时债权人也因此获得了一种保障。
公开资料显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72),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的水泥集团60强企业,水泥产能位居行业第16位,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综合规模实力排名第14名,水泥重点企业综合竞争实力排名第3位。 公司以华东市场为核心,依托长江水运便捷的物流通道和稳定优质的石灰石资源,布局长江经济带江、浙、皖、赣等省,并逐渐在“一带一路”沿线新疆博乐、乌苏、中亚国家的吉尔吉斯斯坦等地区,西北区域宁夏盐池、内蒙古阿拉善,南部区域贵州独山和广西都安发展,初步形成了规模宏大的建筑材料基地群。公司主要生产“上峰”牌水泥,PO42.5、PO52.5等各标号及油井特种水泥,水泥熟料、骨料和混凝土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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