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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公司破产重组需地方政府支持,未提及意向投资人

2025-03-24 22:16:06
来源
财迅通

财迅通3月24日讯,炼石航空(000697.SZ)在互动平台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你司互动易回复称,“朗星无人机实缴资本金7500万元”,因其与中航618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判决已生效,但未履行给付义务,(2025)陕01执恢9号显示,朗星及前实控人张政被限制高消。另,你司曾拟转让朗星股权给北京华麒麟,中小投资者关心你司参股朗星无人机的内在价值和潜在溢价,以及是否具备公告(2018-071)所称的 “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领先优势”。请问:可否披露朗星与中航618所的纠纷情况?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一直在持续关注着该事项的进展。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

问:中科航发、朗星原本就是公司围绕产业链、主营业务的投资,公司重整是否包括对它们的整合重组,对公司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进一步实现公司提质增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重整在上市公司层面进行,不涉及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

问:《成都日报》微周刊3月8日“成都市级部门和市属国企本周在忙啥”专题报道,“3月4日,梁其洲与四川发展(控股)…副总经理景平一行座谈,研究讨论炼石航空司法重整…”,另上市公司主动申请破产重整,请问:①省级国企下属上市公司炼石航空的破产重组,在流程上是否需要成都市级政府的审批?②你司是否有意引入成都市属国企作为本次重整的意向投资人?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地方政府核查后明确支持是公司向法院申请的前提条件。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